更新时间:2022.10.11
胎儿是能够继承遗产的,但是胎儿尚不具有民事权利主体资格,所以胎儿没有继承权,不过我国法律对胎儿实行特殊保护,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根据法律规定,正常情况下儿媳妇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丧偶的儿媳或丧偶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第—顺序继承人。
儿媳是不可以继承遗产的,具体情况如下: 1、正常情况下儿媳妇是没有继承权的,但是,如果丧偶的儿媳或丧偶女婿,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不仅对公婆或岳父母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第—顺序继承人; 2、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
遗产可以由女儿继承。按照我国民法典继承编相关规定,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都是其遗产的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因此不论是未婚的女儿,或者是已经出嫁的女儿,都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父母的遗产,而且女儿是被继承人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唯有不存在第一顺
女儿是可以继承过世人父亲的遗产的,若是过世人立过遗嘱,则需要按照遗嘱继承分配,若过世人没有立过遗嘱,则需要按照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来平分继承,若是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需要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所以女儿是可以继
未出生的婴儿不可以继承遗产,但有继承权。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还未出生,被继承人死亡,在分割遗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这是因为被继承人死亡,承担抚育子女的责任、义务也随之消失,但胎儿是需要抚育的,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其成长需要,
胎儿继承遗产的情形有: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情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未出生胎儿能继承遗产。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分娩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为保护腹中胎儿的权益,《民法总则》规定,涉及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时,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继承法》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则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保留的份额也会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胎儿是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的。根据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