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3
对国家机关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的行为分别有: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无讯问笔录是不可行的。讯问笔录是公安机关侦查人员、预审人员在侦查活动中,为了证实犯罪、查明犯罪事实,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时如实记载讯问情况的文字记录。
铁路民航发生的刑事案件由发案地铁路、交通、民航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
恶意诉讼立案标准: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涉嫌恶意诉讼罪,予以立案。公安机关受理虚假诉讼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会立案。
行政诉讼检查监督:由于行政纠纷的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不平等,在行政相对人不敢或无力提起诉讼的情况下,行政相对人就会被迫放弃诉权或改变自己的诉讼请求,对行政机关的行政违法责任就难以追究。由检察机关提起诉讼,就可以有效地保护行政诉权的行使,全面
行政机关可以通过下列行为来应对公益行政诉讼:及时向法院提交其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提出答辩状;按时参与庭审,遵守法庭规则;以及依法履行法院作出的生效裁判文书。
刑事案件转行政案件的规定如下: 1、对发现或者受理的案件暂时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 2、立案后在办理过程中,无法确定为刑事案件或者行政案件的,可以按照行政案件的程序办理。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如下: 1
公安机关传唤的规定: 1、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2、被传唤人传唤到案后,应及时进行讯问查证,制作讯问笔录,每次讯问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公安机关不报捕手续,按照以下规定: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公安机关国家赔偿的新规定有: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收到书面赔偿申请的,应当予以登记。赔偿请求人当面递交书面赔偿申请的,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应当出具国家赔偿申请接收凭证,并注明日期,加盖公安机关印章或者国家赔偿专用印章。
公安机关临时布控法律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交通肇事逃逸嫌疑人后,应当按照原范围撤销协查通报,并通过全国机动车缉查布控系统撤销布控。实施布控应当遵循快速反应原则、范围适度原则、协作配合原则。
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是:需要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然后法律援助机构依法受理。受理后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作出给予法律援助决定的,指派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其他社会组织安排其所属人员等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