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3
遇到开发商一房二卖的处理: (一)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且标的房屋尚未交付的情况,属于两份合同均处于未实际履行的状态,应当以签订在先的合同优先得到履行为优先履行判定标准。 (二)两份合同中一份已进行了过户登记,另一份未作
开发商一房多卖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 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抵押后的房产可以买卖,但是在房产抵押登记期间,是无法办理过户的。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
一房两卖时,先签约方属于有效合同当事人的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先签约方属于可撤销合同和无效合同当事人的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开发商卖合法建造、能自由转让的安置房是合法的。我国法律规定了不得转让的房产情形,有: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权属有争议的、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等等。
对于“一房多卖”,已经办理商品房权属变更登记手续的,办理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均未办理登记手续的,由先行合法占有商品房屋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对于合同均未履行的,由依法成立在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取得商品房的所有权。 避免一
首先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调解后没有解决问题的,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或者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后,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当买受人和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买受人就可以到登记机关办理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办理后,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后,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当买受人和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买受人就可以到登记机关办理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办理后,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协议后,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也就是说,当买受人和开发商签订了预售合同,买受人就可以到登记机关办理预告登记。 预告登记办理后,
开发商一房多卖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
防止开发商一房多卖,买受人可以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同时购房者应当及时进行预告登记、办理产权过户,以此彻底保证房屋的物权。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