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股东大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下面几点: 第一,股东大会有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第二,有权对董事、监事进行选举和更换,并且董事、监事不能由职工代表担任;除此以外,还有权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股东会决议的权力相比较而言,公司法定代表人权利更大。公司法定代表人掌握的是公司最高权力,同时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本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或者对外提供担保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的,董事会应当及时召集股东大会会议,由股东大会就上述事项进行表决。
一般来说股东大会对股票影响不大,因为股东大会只是就已经公布的议程进行表决通过,如果有影响,当议程公布的时候就产生了。不过,某些公司特别是热门股公司的股东大会很受关注,因为大家都想了解公司运营情况、新的投资等等,偶尔透露出的信息会对股价产生一
召开股东大会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法律规定的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召开程序的流程如下: 1、确定召集人:按照董事会、监事会、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的顺位确定召集人; 2、发出通知:召集人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而言,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股东大会既是一种定期或临时举行的由全体股东出席的会议,又是一种非常设的由全体股东所组成的公司制企业的最高权力机关。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
股东大会决议方式: 一、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持有每股表决权。但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二、股东大会的决议实行多数决定的原则。所谓股份多数决定原则,是指股东大会根据股东持有多数股份的意愿作出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实行股份多数表决原则,必须具
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
在我国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的流程是: 1、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的事项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 2、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董事长主持; 3、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