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30
公司若发行新股的,股东大会应当对以下股份发行相关事项作出决议:新股种类及数额;新股发行价格;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等。
董事会不是权力机构,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和业务执行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由全体股东或职工民主选举的董事组成。
董事会秘书可以是董事会人员。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是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宜,对内负责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并负责会议的记录和会议文件、记录的保管等事宜
董事会人数规定为:《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的国
董事会会议的流程是: 1、首先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2、由董事对所议事项的行使表决权; 3、由董事会作成会议记录,并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4、具体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依照法律和章程的规定。
一人有限公司一般没有董事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且该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人格,能够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董事会。
股东大会开完,不需要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股东大会会对会议事项做成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名,并且股东大会的会议记录会置备在公司。股东可以申请查阅会议记录。
临时股东大会是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事宜。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主持应按照公司法规定的顺序进行:即董事会(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董事长(执行董事)主持;董事长
股东大会召开流程: 1、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或者董事长不能履职的,依次由副董事长、被推举的董事召集; 2、提前通知各股东会议的时间、地点、事项; 3、正式进行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
股东大会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审议批推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