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财产侵权能要求损害赔偿。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发生工伤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工伤补偿项目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生活津贴、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费用。
离婚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如果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过错,另一方在婚姻中有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情形的,一方提出离婚时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精神损失费。
有以下这几个情况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一)实施家庭暴力的,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有离婚精神赔偿。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认定构成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离婚精神赔偿。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
夫妻间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的主体仅限于离婚诉讼当事人中的无过错方,损害赔偿的主体仅限于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即有过错方; 2、必须符合法定情形。情形包括:重婚;配偶与别人同居
有以下这几个情况可以要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 (一)实施家庭暴力的,构成家庭暴力的行为,有离婚精神赔偿。 (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认定构成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离婚精神赔偿。 (三)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的异性不以夫妻名义,
离婚后无财产纠葛,如果是一方有重婚、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
离婚后是能在出现法定离婚损害赔偿事由时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的。具体事由包括:婚姻关系的一方因为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
协议离婚后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若是双方在协议离婚时并没有涉及精神损害赔偿,或者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赔偿方案,当事人符合精神损害赔偿法定要件的,可以在办理了离婚登记之后再提起离婚赔偿诉讼。但是当事人必须符合相关的诉讼时效要求。
公司无权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可以赔付精神损失费的情况: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死者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遗体、遗骨等受到侵害;其他。
缔约过失如果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能请求精神损害赔偿。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是对于当事人信赖利益损失的赔偿,应限于信赖利益损失的范围。
(一)要有损害的事实,这是精神损害赔偿的前提条件。 精神损害是一种非财产损害,无法用金钱计算,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等受到侵害,企业的名誉被损,威信降低,如果侵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是轻微的,采取其他方法即可消除,则可以不必追究侵权人的物质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