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5
《工伤认定决定书》保存50年,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不影响公司已经认定的事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人社局《工伤认定决定书》保存50年,工伤职工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不影响公司已经认定的事实,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工伤认定书丢了,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补办。 一般情况下,人社局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会保存五十年,工伤职工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丢失,不影响用人单位已经认定的事实,职工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作出认定决定的人社局工伤保险科复印,加盖印章即可。 根
根据有关规定,工伤认定决定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用人单位全称; (2)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3)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间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4)认定为工伤、视同
工伤鉴定结果没有证书,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后,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对工伤人员发放伤残证实,至于伤残证书,按照我国的现行管理体制,是由民政系统的残疾人联合会具体办理。
拿到工伤认定结果书后,若用人单位依法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可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若未购买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与工伤保险待遇一致的赔偿。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 一、职工所在单位; 二、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 三、工会组织。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有三类: 一、职工所在单位; 二、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 三、工会组织。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
申请人:职工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用人单位:职业/工种/工作岗位:事故时间:年月日事故地点:诊断时间:年月日受伤害部位/职业病名称:受伤害经过、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受理________的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单位、职工
可以到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社局补办。需要本人携带身份证,而单位出面的则需要带上公章,另外其他人是无权补办的,其次,复印件也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进行过工伤认定的资料都有相应的记录,一般来说,相关部门会将工伤资料保存50年,工伤认定书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