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一、土地承包合同是否有效 土地承包合同一般情况下是有效的。 但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土地承包合同
土地承包合同没盖章但签字的有效,盖章不是合同必备的生效条件,土地承包合同一般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时成立生效或符合当事人所约定的生效条件时成立生效,签字与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合同不再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效力也随之消灭,但是承包人可按规定延长土地的承包期限。
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终止,合同效力也随之消灭,但承包人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与发包人续签土地承包合同,继续承包土地。
未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如果符合下列条件是有效的:土地承包合同双方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土地承包合同双方意思表示真实;土地承包合同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法定其他有效条件等。合同的形式可以是口头、书面和其他法定形式。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因此,承包合同的期限应当小于或者等于法律规定的年限。
1、土地承包合同的期限从30年到70年不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 2、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
农业的土地,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中国的土地上不存在私有,未经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土地承包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爱、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5)违反了不得收回、调整
土地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应归原所有权人,对于当事人自己添附的附着物,当事人可以按土地合同中的相关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土地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当事人可与对方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土地转包合同合法。土地转包是承包方自主决定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或者无偿地转移给其他农户的行为,土地转包须经发包方同意、将流转合同报发包方备案。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需要具备以下有效要件: 1、经过了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并且达成了一致的; 2、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3、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或社会公序良俗的。 只有满足以上三项条件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