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8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相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的行为。
公安机关对于涉嫌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案件,进行立案追诉的具体标准一般包括: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导致乙丙类传染病流行的;造成传染病流行导致他人重伤、死亡或者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量刑标准: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量刑规定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指的是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有以下四个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要件,主体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
满足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
满足下列要件即可确定构成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即从事传染病研治工作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有以下惩罚:触犯本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传染病防治的管理制度。 2、传染病是危害严重的流行性疾病。传染病的传播或者流行,不仅严重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而且会严重影响传染病流行区人民的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立案标准是: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其他情形。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从事传染病研究和治疗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流行,情节严重; 3、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严重不负责任是指从事传染病防治的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律及其职务要求的传染病防
以下标准下传染病防治失职罪才立案: 1、导致甲类传染病传播的; 2、导致乙类、丙类传染病流行的; 3、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造成人员死亡或者残疾的; 4、因传染病传播或者流行,严重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的; 5、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处罚:引起甲类传染病以及依法确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的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一般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后果特别严重的,则对行为人判处三年以上七年的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