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 1、主体资格: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 2、前置程序:上述股东应当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
股东代表诉讼中以股东的名义提诉讼。股东为了公司的利益直接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他人提起诉讼的,以股东为原告,并应当列公司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公益诉讼目的是维护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前者规范的行为如食品卫生安全问题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后者如环境污染问题。代表人诉讼维护的利益主体往往是确定的,但人数较多,为了节省诉讼资源而推选出代表人进行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直接诉讼的区别如下: 1、依据不同。 2、提起诉讼的原因和目的不同。 3、诉权不同。 4、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不同。 5、对原告资格的要求不同。 6、提起诉讼的程序要求不同。 7、诉讼所得赔偿的归属不同。 8、诉讼判决结果
股东代表诉讼,是指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时,公司怠于追究其责任,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自己的名义代表公司提起诉讼。股东直接诉讼,是指股东为
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关系有: 1.股东直接诉讼是针对直接侵害股东权益的行为,胜诉的利益归于股东,股东享有的形式意义上的诉权与实质意义上的诉权; 2.股东代表诉讼是针对侵害公司权益的行为,胜诉的利益归于公司,股东仅享有形式意义上的诉权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个人诉讼的区别是: 1、诉讼原因和目的不同。股东代表诉讼是因为公司的合法权益遭到侵犯,股东是为了公司利益而起诉。股东直接诉讼是因为股东个人的权利被侵犯,股东起诉纯粹是为了自身利益。 2、对原告诉讼资格的要求不同。根据现行《
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 代表诉讼制度是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
股东直接诉讼与股东代表诉讼的关系如下: 1、原因不同; 2、诉讼目的不同; 3、诉讼被告不同; 4、诉讼归属不同; 5、不同的诉讼程序; 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损害股东利
股东直接诉讼是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 代表诉讼制度是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公司却怠于起诉时公司的股东即以自己的名义起诉、所获赔偿归于公司的一种诉讼制度。 股东代表诉讼与股东直接诉讼的
股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权利被侵犯时股东代表诉讼时效开始起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股东代表诉讼时效起算点是股东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权利被侵犯的时候。 一、股东代表诉讼,一般是指当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公司机关成员责任或实现其他权利时,由具备法定资格的股东为了维护公司利益,并出于追究这些成员责任或实现这些权利之目的,依据法定
股东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股东虽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但其实质是为了公司的利益提起诉讼; 针对的也是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公司是实质意义上的原告,股东仅为名义原告,因此,股东代表诉讼的胜诉利益归属于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