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股东将股权质押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所以向公司股东外的人质押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隐名股东享有股东知情权。隐名股东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行使知情权: 第一种途径:通过名义股东行使知情权。“隐名股东”可以通过与名义股东签署的协议或其他权利文件,要求名义股东向公司提出查阅公司文件的书面申请行使知情权。 第二种途径:显名后行使知
要求公司解散不一定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可以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 2、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撤销; 5、公司经营
依照新《公司法》第72条第l款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之间转让股权是不受限制的因此,发生交易的股东没有法定通知义务交易双方只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无需将该事实通知其他股东,也不会因为没有通知其他股东而影
在通常的民事诉讼中,法院主持调解时,只要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而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时,一般无需经由诉讼外主体的同意,法院就可以依照当事人的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经送达后就发生法律效力。这是民事诉讼法处分原
股东将股权质押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的,需要经过其他股东同意。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出质的,适用《公司法》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 所以向公司股东外的人质押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1、隐名股东不是公司股东,但是实际出资人。 2、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隐名股东无法享
请求公司解散,不一定需要经过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解散的原因有以下几种: 1、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是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的原因出现时; 2、公司的股东会议,决议解散公司; 3、因公司要合并,或者是分立需要解散的; 4、被吊
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权转让有效吗 实务中,未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股权转让有效,只要股权转让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且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中并未作出任何禁止性规定,这项股权转让还是合法有效的。其他
股权质押是否要经过股东会同意,需要具体分析: 1、股东之间质押股权是不需要其余股东的同意的,股权质押登记才能设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变更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股权质押登记则是生效要件; 2、公司为股东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