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9
申请破产清算的前提条件是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对此债权人或债务人均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对于已经解散但尚未清算或清算尚未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的,承担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
怎么申请破产清算程序:1、法院决定是否接受的时限。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2、法院决定受理或者驳回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之日起5日内向申请人送达书面裁定书;3、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救济。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
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步骤: 1、成立清算组。 2、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3、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4、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5、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6、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7、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
破产和解申请书的写法:首先,应当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然后,应当写明基本事实、申请目的、申请理由等。最后,由双方签字或盖章,并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
破产申请书的内容: 破产申请书是企业申请破产的一份综合性材料,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同时提交破产申请书中所列事实的证明材料。破产申请书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债务人提出申请,应当清晰写明申请人身份的相关信息,所提交的证
企业破产申请书应当写明以下事项: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目的;申请的事实和理由;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债务人提出申请的,还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职工安置预案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
首先由债权人、债务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案件申请后,认为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的,出具破产清算裁定书,然后在人民法院的主导下成立清算组,由清算组负责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
我国实行绝对的破产申请主义,即破产程序只能由法定破产申请权人提出申请而开始,法院不得依职权主动开始破产程序。根据《破产法》及《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均可依法提出破产申请。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
破产申请的主体。 (1)“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2)“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3)清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