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要求增加诉讼请求时,应当向审理本案的审判长提出。审判长根据本案的具体情况以及当事人新的诉讼请求的情况,认为合并审理更有利于案件的处理和当事人纠纷的解决,可以合并审理。诉讼请求是向法院提出的,要求法院予以判决的请求,当事人希望
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一百五十六条,在案件受理后,法庭辩论结束前,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合并审理。
关于行政诉讼请求的增加: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请求增加诉讼请求的,然后需要向法庭写增加证据申请书的,并且载明出现了新的证据,提供给人民法院。
1、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2、原告增加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可以合并审理。 3、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二审可以增加新的诉讼请求,法院将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另案起诉。二审提出新的诉讼请求的,法院原则上不会支持,但对方当事人同意由法院一并处理的除外。如果对方不同意的,可以就新的请求另外提起民事诉讼处理。
行政诉讼的原告能变更诉讼请求。对于《行政诉讼法》中没有规定的有关内容,可以依法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此行政诉讼中的原告可以依法放弃或者变更其诉讼请求。
原告可以放弃诉讼请求。当事人放弃部分诉讼请求的,法院不再审理放弃部分;当事人放弃全部诉讼请求的,法院视为撤回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原告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向人民法院提起撤回诉讼。申请符合条件的,裁定许可诉讼,案件审理终止;申请不符合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