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3
赠与合同是不属于要式合同的,赠与合同不一定采用书面或特殊形式不可。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有着明确的规定,赠与合同可以通过口头的赠与形式、书面的赠与形式等,赠与的财产如果需要办理相关的登记等手续的,就必须按相关的规定办理相应的手续,一般不动产的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借款合同一般属于要式合同,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
代理合同不属于要式合同。委托代理合同是诺成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
居间合同不是要式合同。居间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是指居间人根据委托人的要求为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提供机会或进行介绍,而委托人须向居间人给付约定报酬的协议。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借款合同一般是属于要式合同,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主要以约定为主。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
法律上没有“必须服务期”的概念,将“必须服务期”认定为“服务期”没有法律依据。不论是“劳动合同期限”还是“服务期”,都不能剥夺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限制劳动者的依法辞职权。因此,必须服务期不属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单务合同主要包括: 1、赠与合同; 2、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 3、无偿保管合同。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无偿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法律上没有必须服务期的概念,将必须服务期认定为服务期没有法律依据。不论是劳动合同期限还是服务期,都不能剥夺劳动者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限制劳动者的依法辞职权。因此,必须服务期不属于合同中的格式条款。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格式合同存在以下几个风险,分别是:1、如果制定格式合同的一方没有遵循公平的原则或者免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等,格式合同会面临无效的风险;2、如果当事人对格式合同的解释存在争议,按照不利于制定格式合同的一方进行解释,具有
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因为享有一定的权利而必须偿付一定对价的合同。保险合同的有偿性主要体现在投保人与保险人的对价是相互的,投保人的对价是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的对价是承担投保人转移的风险。
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自然人的生命和身体健康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人身保险的保险人在被保险人投保后,根据约定在被保险人因保单载明的意外事故、灾难及年老等原因而发生死亡、疾病、伤残、丧失工作能力或退休等情形时,给付一定的保险金额或年金。 以人的
订单是一种格式比较简单的合同。如果该订单载明标的物名称、价格、数量、交货期等要件,卖方接受的,这份订单就是合同。 合同需要双方约定具体的产品或服务,而订单所约定的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基本是约定俗成的。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