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强奸罪所侵害的客体为妇女的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对非典型强奸行为来说,还侵犯了幼女的身心健康。犯罪对象为妇女,既包括年满18周岁的成年妇女,又包括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少女,还包括未满14周岁的幼女。
强奸罪的犯罪认定是:1.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2.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状态而乘机实行奸淫的行为。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
强奸罪的入罪标准是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构成强奸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法定加重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4、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
强奸罪的主体属特殊主体,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一是因为妇女不能对妇女实施“奸”的行为,本罪的单独实行犯只能是男性。二是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帮助犯、间接正犯和共同实行犯。但在共同犯罪情况下,妇女教唆或者帮助男子强奸其他妇女的
强奸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强奸罪的既遂、未遂与中止的区别是犯罪状态上的不同。强奸既遂是指行为人完全实施了强奸行为;强奸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强奸成功;强奸中止是指行为人自动放弃强奸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强奸结果发生。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女子强奸男子判的罪名一般要根据,被强奸的男子年满14周岁与否来确定:如果被强奸的男子年满14周岁,则对该女子应判强制猥亵罪;如果该男子尚未年满14周岁,则对该女子应判猥亵儿童罪,并依法从重处罚。另外,如果女子在强奸男
犯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侵犯的法益是妇女的性自由权。此罪中,其行为主体,直接实行犯只能是男子;行为对
强奸未成年少女的,构成强奸罪,一般应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应从重处罚;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所规定严重情形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犯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14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但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主要是指利用捆绑、捂嘴、卡脖等残酷暴力手段强奸女性;在强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女性;长
行为人涉嫌强奸罪被拘留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会被判刑。行为人构成强奸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是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