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确定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具体规则为:在签订了管辖协议的情形下,以约定为准。 如果没有管辖协议,则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和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都具有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股权转让纠纷中阴阳合同的认定为:股权转让合同中价格条款规避国家税收的,违反法律关于税收的强制性规定,该条款无效。如果阴合同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并得到实际履行,当事人在在阴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应该得到法院支持。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处理1如下: 1、转让方正式通知公司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后,除股权转让合同有特殊约定外,还履行了合同中的基本义务。至于公司和其他股东采取了什么行动,转让方无法控制。受让人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者行使股东权利的,转让人对此无过错的
处理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方式包括当事人协商、调解、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
股东的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因其他股东的阻扰不能顺利进行,受让方能否因此主张解除股权转让合同,要求返还转让款并赔偿损失在此情况下,转让方只要在转让前尽到通知义务后,一般不会有其他过错,因此还是应该承认股权转让合同的对双方的约束力,不支持受让方因上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处理:因公司怠于或拒绝履行法定义务,而使受让方不能正常取得股东身份或行使股东权利时,股权受让方可以起诉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及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排除对股东行使权利的妨碍。受让人明知或应知出资瑕疵仍接受转让的,受让人应承担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若是一方未支付股权款却已经变更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此时股权已经成为受让人所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转让人只能要求受让人承担违约的责任。
在一般情形下,股权转让纠纷阴阳合同中的阴合同时有效的。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未依法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行为,严格讲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其他股东追认的,则转让仍为有效。此种情形下,纠纷一般有两类:(1)股权转让合同成
1)公司违反法律或公司章程规定限制股东转让股权的或者以股东会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强制转让股权或者强行代转让方决定股权转让价格、付款时间或其他条件的,认为股东权利受到侵犯的股东可以公司为被告提起侵权诉讼。 2)股东以优先购买权被侵犯为由提起诉讼的
股权转让合同纠纷可以分为以下两个方面:一、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没有征得其他股东同意的处理未依法征得其他股东同意而转让股权的行为,严格讲是处于效力待定状态,如果其他股东追认的,则转让仍为有效。此种情形下,纠纷一般有两类:(1)股权转让合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