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公安局没有批捕的权利,只有检察院才有批捕的权利。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
检查院批捕后,公安机关是有可能释放犯罪嫌疑人的。 检察院批捕后,公安机关才开始对案件的侦查。根据《刑诉法》第一百二十九条和第一百三十条的规定,侦查终结以后,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
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监督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审查逮捕阶段。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二是审查起诉阶段,即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是不起诉。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阶段认为无逮捕的必要,并不意味着不构成
批捕后派出所一般会在两到三个月左右的时间,把刑事案件移交检察院。在批捕请求被受理之后,公安机关的侦查职员,依旧需要对案件展开侦查。如果是侦查无法获得足够的证据的,此刑事案件就有可能会被撤案。批准决定要按侦查犯罪的需要,确定采取技术侦查措施的
提请逮捕后检察院7天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
检察院批捕后一般会在一个月或者半个月内起诉判刑。一般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批捕后两个月内,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期限为一个月。如果案情重大或者复杂可以延长半个月。如果案件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检察机关可以退回补充侦查,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