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工伤认定书在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单位应在30内申请,不申请的,职工或近亲属可以在1年内自行提出申请,并且要提交申请表等材料。材料不齐全的话,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
东莞市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按照《东莞市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赔偿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费用。按照九级工伤鉴定结果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计算赔偿,具体标准由东莞市人民政府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间)工资按原待遇发放。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按你们当地标准发放; 2、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
拿到工伤认定决定书后的处理流程如下: 1、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的,在取得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后,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按原待遇支付。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支付; 2、
拿到工伤认定书后,下一步根据伤情确定是否需要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后,根据伤残等级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赔偿,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医疗费用、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伤残等级标准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拿到工伤认定结果书后可以采取以下方法: 1、在取得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后,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停工留薪期内工伤治疗、康复期的工资按原待遇支付; 2、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单位负责,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地标准支付; 3、
一、时效问题。 《工伤保险条例》明确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申请。” 二、尽量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合同。
东莞工伤鉴定在东莞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任何的司法鉴定机构都是不具有工伤劳动能力的鉴定的资格的。东莞市的工伤员工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应该向东莞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工伤员工应该按照东莞市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安排的时间以及地点参
工伤认定书可以自己拿,可以单位拿。工伤认定书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故的性质的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应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当事人,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工伤认定一般来说,是自受理之日起15天到60天之内做出认定结论;当然,不排除有时候工伤案情比较复杂,需要调查取证致使时间延长的可能。也就是说工伤认定一般15天至60天能下来,但现实中也存在多于60天的情况。
东莞市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按照《东莞市工伤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的赔偿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项目的费用。按照九级工伤鉴定结果法定的工伤赔偿计算方式计算赔偿,具体标准由东莞市人民政府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