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3
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同时,对于查封扣押的财物等,经查明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查封、扣押,并予以退还。对于被刑
刑事拘留,不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是在做出决定时就确定了期限,而刑事拘留是向逮捕的一个过渡,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日期,所以没有提前不提前的说法。 被刑事拘留后没有被逮捕释放的,有以下几种可能: 1、经调查没有犯罪行为,予以释放。 2、不应承担刑事
刑事拘留之后不一定会逮捕。刑事拘留本身就是一种强制措施,而后续是否要转化为逮捕是需要看案件的后续情况的,而如果确定要进行逮捕的也需要走审批流程,即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因此刑事
刑事拘留最长不超过37天应立案。公安机关对满足条件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先行拘留。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对于需要逮捕的,拘留一般为10天,最长不得超过37天,在此期间人民检察院需作出是否逮捕决定。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
刑事拘留一般需要拘留三到七天,一些案件比较复杂的,可能需要拘留三十天,拘留之后,公安机关还要提请检察院来审查,是否可以批准逮捕,检察院只可以做两种决定,批准或者是不批准。批准之后由检察院来起诉。
构成以下情形的民事纠纷要拘留: 1、破坏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暴力、威胁、贿赂,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示、贿赂、胁迫他人作伪证的;隐匿、转让、出售、破坏已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清点、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让已冻结的财产的; 3
刑事拘留的程序有: 1、首先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2、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向被拘留人出示《拘留证》,并宣布对其实行拘留; 3、责令被拘留人在拘
刑事拘留的前提条件有: 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2、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延长刑事拘留的条件有: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的时间可以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 二、对具有刑诉讼第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 三、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
检察院刑事拘留的条件是: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刑事拘留最长时限为37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