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7
分公司因为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很多方面都受到了限制,而对外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其实也是没有的。一般都是由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来签订劳动合同,自然也就由总公司来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
可以。现行劳动合同法并没有禁止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只是在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情形下才可以辞退。实务中目前是认可双重劳动关系的。
视情况而定。是否可以和两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关键看两家用人单位的态度,如果用人单位都没有异议,法律上是允许的。如果其中一家不同意,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定代表人与企业之间不是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可以不签劳动合同。当然,如果法定代表人从公司领取工资,同时也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也是可以的。
同事经授权代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即如果是获得劳动者本人的授权的,劳动合同有效;如果未获得劳动者本人的授权,经劳动者追认的,该合同有效;未获追认的,该合同无效。
一个员工可以和两家公司签劳动合同,但是不能影响彼此之间的任务进度和质量。如果对完成某一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则单位可以辞退该员工。
公司不可以不与员工签订员工入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公司不能够不与员工签订入职的劳动合同。公司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合同,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即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就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可以不续签,但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存在非法情形的,按照上述标准双倍赔偿。
如果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用人单位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