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刑事拘留如果需要转为逮捕的话,最长期限为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
刑事拘留最长是三十七天,最迟放人就是第三十七天,拘留从第二天算一天。在这期间不放人的,就会逮捕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
刑事拘留后,如果批准逮捕的在十天以内;特殊情况下,十四天内批准逮捕;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以到三十七天,其中七天是检察院审查逮捕的期限。
拘留和逮捕都是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拘留和逮捕都是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拘留和逮捕的对象都是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但逮捕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拘留的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需要经过检察院批准或人民法院决定,公安
逮捕和刑事拘留最大的区别在于刑事拘留具有一定程度上的应急性,针对现行犯等重大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而逮捕作为最严厉的羁押手段,实行时需要写提请批捕书交由检察院审查批捕。拘留一般不超过三天,达到期限后释放或者转入其他强制措施;逮捕最长可达七
从决定机关上: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或法院,因此公安机关无权决定逮捕,只能报请检察院核准;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最长羁押期限为37天;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至三个月。
刑事拘留和逮捕实质条件并无区别,但是程序有所不同,刑事拘留和逮捕的区别具体如下: 1、从概念上: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在遇有法定紧急情况下依法采取的临时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逮捕是指人民法院、人民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
刑事拘留37天转为逮捕的情况严重,刑事拘留37天转为逮捕是因为检察院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批准逮捕。一般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并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又不适宜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说明案情或者案件性质有点严重。
刑事拘留最长不会超过三十七天。只有针对多次、结伴、流窜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才会由检察院批准拘留时间延长至三十日。同时在嫌疑人被拘留的三日以内,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该犯罪分子应该被逮铺的,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批准。
拘留31天不一定就会被逮捕。 《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特殊案件,可以延长 30,所以拘留的最长时间为3
检察院批捕后,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不过取保候审需要通过检察机关办理,比较难。保证人保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并出具保证书,由其以个人身份保证被保证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不逃避和妨碍侦查、起诉和审判,并随传
能再次批捕。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如果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检察机关不能批捕。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