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1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期间的护理费:通常情况下,如果是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员工,那么护理费的赔偿按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算,并按月支付。如果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那么护理费按该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十算,按月支付。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一般来说,在停工留薪期间,工伤劳动者需要护理的,所在单位要负责护理费。评定伤残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按该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发放。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该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四
一般情况下,工伤治疗期间护理费标准:1、在停工留薪期间,工伤劳动者需要护理的,所在单位要负责护理费;2、评定伤残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按该地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发放;3、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按该区上年度员工月平均
因工伤发生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住院期间有特殊护理的,按护理单金额确定;对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安排护理的,按照相对收入证明载明的数额确定,但一般不得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如果没有固定的家庭护理收入来源,可以根据当地普通护理人员的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根据《工伤认定办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职工工伤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可按不同的等级来进行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的护理费标准分别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家属护理费的计算: 1.如果是安排了有稳定职业、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来帮忙护理的,按照亲属的固定收入证明,如工资单上的金额来确定护理费,但不可以高于上一年当地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 2.如果护理的亲属没有工作的,就按照是市场的护工价格来确定
有的,停工留薪期内(住院期间以及在家休养期间)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护理费;如单位未安排的护理的,单位应支付护理人员护理费。参照误工费规定来计算护理费,护理人员没有收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或者地区平均工资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