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0
因公司解散而清算,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立即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这里,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已经不仅仅是公司
股东一般不承担公司债务。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对自身的债务承担独立责任。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股东应当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公司产生的债权债务不一定随法人变更而变化,公司以自己的名义承担外债。即公司法人的变更不影响公司清偿债务和享有债权。法定代表人不是法人,所以无论发生什么变化,承担责任的都是公司法人,而不是法定代表人。但是如果公司法人在对外经济活动中有恶意或者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清偿公司债务方式: 1.权利人一方拒绝接受债务人一方履行,债务人可以向公证机关申请提存,提存后,视为债务人已履行。提存的财产发生毁损、灭失等情况的,该风险由债权人一方承担。提存期间,提存财产产生的孳息归债权人一方。 2.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
一般情况下,公司债务股东不必承担。因为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责任,当公司资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之后,公司破产注销,剩余债务不必再进行偿还,股东没有为公司偿还债务的义务。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之一,则股东需要为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股东为
公司清偿完所有债务后,公司有剩余资产的,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
债权转让后,原债务人仍向原债权人清偿的,对债权受让人而言,不发生清偿的法律效力,受让人仍可以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对债务人而言,在向原债权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原债权人返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偿还破产人欠
股东如果股东不是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是可以借款的。股东可以向公司借款。 公司股东通常情况下不用承担债务责任,特殊情况下要承担责任。
股东可以不申请破产,但可以申请解散公司,然后进行清算。根据《破产法(试行)》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因经营不善、亏损严重,无力偿还到期债务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企业法人作为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到期债务,其债权人也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所以只要股东切实履行了自己的出资义务,即不用偿还破产程序完成后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