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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更新时间:2022.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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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货物行为(委托他人代销货物、销售代销货物除外),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8.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律师普法
  • 请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多长时间?
    请问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多长时间?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因不同情况而不同:如果是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如果是进口货物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2020.05.08 273
  • 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规定
    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怎么规定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2020.08.14 249
  •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什么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什么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纳税人依照规定承担纳税义务的时间。由于纳税人的一些应税行为与应税收入的发生时间不一致,为了正确确定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的征收关系和职责,一般明确规定了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按工业产品或者商品销售收入计税的,采用托收承付结算

    2022.04.15 1,542
专业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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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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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改增纳税人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收到销售款项或取得销售款项凭证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是开具发票的当天。收到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在提供应税服务或完成后收到的款项。取得销售凭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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