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6
关于死缓的法律后果或者适用结局问题,有三种可能:一是执行死刑,二是减为无期徒刑,三是减为有期徒刑,执行死刑的条件是在2年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死缓限制减刑是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所以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无限制减刑。
现行刑法对于死缓限制减刑的规定有:刑法第五十条,犯罪分子属于累犯或者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相继公布,并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
并不是所有累犯都限制减刑,限制减刑的情形包括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适用减刑的限制条件包括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的间隔需要在一年以上,并且需要执行一年之后才可以减刑,如果是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的间隔不能少于两年等。
限制减刑一般指死缓限制减刑。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三类: 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 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
关于死缓犯限制减刑的条件,具体如下: 1、累犯限制减刑,累犯一般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情形。由于累犯体现了较高的人身危险性,所以限制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规定如下: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行为人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3、如果行为人有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等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期为十日,不服一审裁定的上诉期为五日,自接到判决书第二日开始计算。上诉期经过后,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或裁定不服,当事人只能申请再审。 上诉的提起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分别是: 1、必须有法定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