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5
事业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如果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事业单位员工为在编制内的,适用劳动合同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逾期后单位能单方终止,但是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有:用人单位可能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警告与处罚以及仲裁诉讼。用人单位应当就超过一个月不足一年的所有时间部分给付双倍工资赔偿,对于工资损失、工伤、医疗保险待遇等的损失,用人单位同样需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无效的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以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到新单位后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建立劳动关系,即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选择订立的劳动合同类型,劳动合同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到期自动终止,单位不能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员工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如果员工不签劳动合同,而且用人单位也没有在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员工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5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