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1、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实施,它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2、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数量和质量是交付财物的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只
租赁合同当事人中,出租人有交付租赁物;在租赁期间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瑕疵担保等义务。承租人的义务是支付租金;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规定,出租人应当
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有交付租赁物、在租赁期间保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以及瑕疵担保等义务。承租人的义务是支付租金;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租赁物;妥善保管租赁物。双方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居住证租赁合同要求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身份信息;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违约责任;解决争议办法等内容。
租房转租要具备的条件有: 1.房屋租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房屋属于合法建筑; 3.房东对租客转租的行为知情并持首肯态度; 4.租客转租的约定时间没有超过租赁时约定的时间。
出租合同解除,转租合同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仍然是有效的,但是因为转租方履行不能的,次承租人可以要求转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3.合同的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房屋不得转租;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房屋不得转租;预租的商品房不得转租;违背双方意愿, 双方经共同讨论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房屋不得转租;租赁合同中未约定可以转租,且出租人不同意转租的,承租人也不得擅自转租房屋。
出租人处理转租的方式是:若转租经出租人同意或追认(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则视转租合同有效。若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租赁合同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就可以解除: 1、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 2、出租人与承租人协商一致; 3、属于不定期租赁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 4、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条件。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权利如下: 1、出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 2、出租人不承担租赁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3、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全部租金; 4、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害,出租人不用承担其责任; 5、出租人不承担毁损
融资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权利有: 1、收取租金的权利; 2、对承租人逾期交租时,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物的权利; 3、在租赁物的意外毁损等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发生时,请求承租人按租赁物的折旧情况给予补偿的权利。
租赁合同中租金约定不明的,出租人与承租人可以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仍无法确定的,按照市场价格来支付租金;但有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则按该价格来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