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6
以下情况下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
标的有多项而债务人只需履行其中一项的,原则上选择权归属于债务人。将选择权赋予债务人,有利于债务人根据自身情况作出最适宜债务履行的选择,能够更大程度地确保交易实现。但是,存在例外情形,即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另有交易习惯三种例外。一是法律对选择权
债权人的撤销权,可以防止债务人因财产的减少致使债权无法实现的情况出现,是债权的保全方式之一,也是债对第三人效力关系的表现之一。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为,是撤销债务人和第三人间的行为。这种行为会破坏债务人和第三人间已成立的法律关系。一般情况下,债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所谓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行使债权。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 (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
假离婚逃避债务,并且将其财产转给配偶、子女或者父母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要求撤销赠与行为。但是需要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是无偿转让的。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该对债权的瑕疵负担保责任。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对债务人履行不能不承担担保责任。当合同债权全部转让的协议生效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存在,因而债的主体发生变化,由第三人与原债务人形成了新的债权债务关系。
个人债务包括: (一)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已转化为共同债务的除外; (二)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法定扶养义务人所的债务; (三)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四)遗嘱或赠
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可以通过要求其继承人还债来保护其权益。如果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则由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人继承;没有的,则一般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继承。继承人需要以继承财产为限对外偿还债务。
处理债权人免除债务: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可以执行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的债权也是其合法财产,也是可以执行的。 一、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能履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