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不一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在合同期限内,因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所出具的文本。
劳动者遗失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可以去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重新开具一份;或者用人单位留存了一份的,可以申请复印该份证明书,并由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编号:单位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与____身份证号:____在本单位工作岗位为____,订立的合同编号为____,合同期限为____的劳动合同,兹根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下列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应当写明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基本信息;劳动者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时间;该情况属实的说明;以及单位的盖章和日期等内容。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劳动者在单位离职时,单位开具的证明。一般情况下都是单位出具,然后去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劳动关系科盖章办理解除。 如果超期了的话,可能还要根据办事部门要求提供盖公章的证明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模板:首先应当写明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其次,应当写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地点;最后应当写明相关的违约责任承担和经济补偿,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