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3
犯罪形态的问题是指犯罪是完成形态还是未完成形态,是否应承担刑事责任。其中犯罪的完成形态指的是犯罪既遂,而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都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指利用信息网络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或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或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是《刑法修正案(九)》增设的,由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刑法修正案 (九),自201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
1、网上购物诈骗。犯罪嫌疑人通过创建电子商务网站或利用虚假身份信息在提供交易的知名大型电子商务网站进行注册,然后以虚假内容吸引网上消费者。嫌疑人要求购买者预付货款或预付邮寄费、保证金款等,后在收取众多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这部司法解释将于2013年9月10日起施行。《解释》明确了适用公诉程序的条件即“严重危害社
专利侵权的具体形态根据《专利法》可分为二类: (一)实施他人专利行为 这类专利侵权行为必须满足两个条件:(1)未经权利人许可;(2)以生产经营为目的。根据《专利法》第11条的规定,具有以下三种具体形式
犯罪既遂形态主要存在以下四种类型: 1.结果犯。是指不仅要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而且必须发生法定的犯罪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即以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与否作为犯罪既遂与未遂区别标志的犯罪。 2.
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的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的,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知,非法利用网络信息的表现形式包括:设立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发布违法犯罪信息等。需要注意的是,
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犯罪认定标准是: 1、主体是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 3、客体是他人的人格权; 4、客观上行为人在网络上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情形。 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
假冒他人专利主要是指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专利标记的行为,该专利标记是他人已经取得的、真实存在的专利。假冒专利其表现形式主要如下: 1、未经许可,在其制造或者销售的产品、产品的包装上标注他人的专利号; 2、在宣传广告中使用他人的专利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