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民间借贷是否需要担保人由出借人决定,债权人在借贷等民事活动中,为了保障其债权实现需要担保的,可以依法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民间借贷房产抵押担保没有登记担保人没有责任。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和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
民间借贷担保免除责任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
借贷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具体如下:保证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
1、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另一种是连带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
1、一般保证,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经法院审判或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并经依法强制执行,借款人仍不能返还借款时,出借人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连带保证责任,即当借款期限届满后,无论借款人有无能力归还借款,出借人既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借款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担保期一般是债权人和担保人约定的期限;如果债权人和担保人没有约定的,则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之内,就是担保的期限。
民间借贷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期限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保证保证人的责任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连带保证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民间借贷的纠纷,可以起诉担保人,当借款人没有按时偿还借款的时候,担保人则需要根据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如果担保人没有按照约定承担,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间借贷可以根据需要提供担保。担保是出借方为了保障履行债权而采取的一种有效的法律措施。有了担保,将来实现债权才能有更好的保证。在民间借贷中,常见的担保形式通常有两种,一种是保证担保,一种是抵押担保。设定担保的债权,债权到期时一定别忘记向担保
在贷款期间是可以更换担保人的,只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变更担保合同。如果出现了一些意外情况或者是不可抗力因素,贷款的一方可以向借贷人提出更换担保人。在提供了相应的和担保人进行替换之后,提供贷款的一方是应当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