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民事诉讼的规律决定所依据的事实,除免证事实外,都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高度盖然性(可能性)规则的理论源自了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只能是法律事实。高度盖然性是证明标准,是在证据优势基础上法官形成的内心确信。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谁主张谁举证”的
具体规则是: 一、合法性规则: 证据的合法性主要是证据的资格也就是证明力的问题,包括主体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等。 二、客观性规则: 证据的客观性即证据的真实性,当事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据是客观真实的。 三、关联性规则: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
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主要是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诉讼过程中认定事实应该从这三性入手分析,从形式和实质两方面判断,以利于正确适用法律。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环环相扣,某个证据必须要同时满足这三性的规定,那么才能是有效的证据,证明力才会比较强。
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应当是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真实性是指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合法性是指证据符合法定形式,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具有一定的联系。
民事诉讼证据的“三性”是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真实性是指一份证据本身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证据的合法性是指:该证据符合证据的法定形式;该证据符合形式上的要件。证据的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必须具有一定的联系。
民事诉讼证据的特征主要有: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证据是证明(案件)事实的依据,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如果是民事案件,证据不足的话由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作为证据,需要具有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这三个特征。而且只有证据材料同时具备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并且经过当庭质证的,才能够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其证据规定一般是有法律规定的,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而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
刑事诉讼的证据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民事诉讼法》中证据的三性指的是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对于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由其自己提供相应的证据,人民法院会根据法定程序,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核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民法理论,证据的“三性”,即:第一,客观真实性,这是指诉讼证据必须是能证明案件真实的、不依赖于主观意识而存在的客观事实。第二,证据的关联性。第三,证据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