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一般情况下,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之后,法院审查期限15天;管辖权异议一审裁定出来后,被告还有10天的上诉期; 然后一审法院会批量向二审法院移送案卷,二审法院审理期限是30日;如果维持裁定,再将案卷移送回一审法院。
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间届满前提出。具体地讲应从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提出。如果当事人在15日内不提出管辖权异议,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表示接受法院管辖的,就认为是当事人自动放弃了对管辖权提出异议的权利,就无权再提出这种请求了。
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
(1)根据行政复议法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期限一般为60日,如其它法律、法规将复议期限规定少于60日,一律按本法60日执行。但是如果其它法律规定复议期限超过60日,则按该法律规定超60日的申请期限执行。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申请行政
行政诉讼可以申请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应当审查。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活动中是可以申请管辖权异议的。如果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提出管辖权异议。在法院审查后,如果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
答辩期届满后当事人即使提出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也并义务进行审查。但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并非没有任何意义,对于答辩期外提出的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审查,不做答复,也可依职权决定是否采纳。当事人超期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并不必然进入人民法院的
提起行政诉讼的法定期限如下: (1)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2)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复议机关收到申请书,超过两个月不作出决定的,
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是六个月,自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经过行政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期限是六个月,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