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9
交通事故赔偿方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保管好各种发票;要求交警部门及时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对方全责的情况下,受害人主张的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 (一)造成一般伤害的情形(未构成伤残):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可能请求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部分情形下的精神
民事责任是需要承担人身损害的赔偿。按照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
1、残疾赔偿金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3、丧葬费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司法解释,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通常情况下,如果需要加强营养,医生会在出院医嘱上写明,另,营养期限可以委托司法鉴定。最终的营养费数额根据各地平均生活费标准的一定比例乘以营养期限计
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被扶养人的范围如下: 第一类: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 这种情况具体包括: 1、未成年子女(包括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2、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未成年外孙子女; 3、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
执行职务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应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年的所有人承担赔偿责任;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在赔偿损失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需要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和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医疗费赔偿标上需要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
最大的区别在于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当场死亡的,这个死亡的名额马上就进入警察安全管理考核死亡人数的计算指标里去了,而且同时纳入上报事故的计算指标当中,假如在治疗两个月以后再死亡的,就不用计算到安全管理考核死亡人数的指标当中去了,而且,也不一定纳入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第一,不是死者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不是死者遗产。 第三,不是精神抚慰金。 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归属: 1、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 2、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前述近亲属共同取得,其性质为共同共有。
对于死亡赔偿金死者的继子女可以协商按照遗嘱分配比例确定,自愿达成的协议法律不加干涉。若达不成协议,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是给死者近亲属的,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继子女分配是平均分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