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死人没有继承权。法律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所以继承人死亡,其继承权依法不存在,所以不能再继承遗产。但是继承人死亡的,遗产还可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事实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是没有继承权的。在法定继承中,我国继承法中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其中的配偶,需要与被继承人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否则仅能通过遗嘱继承和遗赠获取遗产。但事实婚姻中的非婚生子女是属于上述内容中的子女,是可
养子在法律上是享有继承权的。依据我国现行《民法典》的明确规定,养子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中的子女的范围,依据规定其就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是具有法定继承权的。
后妈如继子女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则互相是有继承权的。根据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继母是属于法定继承人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外孙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有遗嘱明确写明由外孙继承遗产的除外。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如果都没有的由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
外孙是否有继承权这个问题,得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外孙具有继承权的情形。第一种情况:代位继承。 第二种情况:转继承。第三种:遗嘱、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等方式继承财产。
法定继承中,兄弟姐妹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
(1)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活体的,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可由其母亲代为保管。 (2)如果胎儿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则该保留份额为该婴儿所有,但应由该死婴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 因为胎儿出生后即取得民事主体资格,可以继承遗产,即使出生后不久
继承开始前放弃继承一般是无效的,继承开始之前,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的财产不具有支配权。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
继承人放弃继承是有效的,但是放弃继承的时间必须是遗产处理之前。作为法定继承人如果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权的,那么就默认接受继承的财产。但是遗嘱和遗赠继承则不同,如果当事人在知道遗嘱或遗赠协议后两个月内没有做出任何反应,则默认其放弃继承权利,财
继承人放弃继承不是都有效。 放弃继承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放弃继承的时间为继承开始后。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须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这一期间作出。 (2)放弃继承的形式应予明确表示,不能以默示的方式作出。明确表示,也就是说,原则上应为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