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结婚登记手续应该先由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亲自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非禁止结婚近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一同前往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然后,登记机关审查相关材料后,应当对符合条件的,发给结婚证。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
结婚登记的手续如下: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
1、中国公民:本人户籍证明(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或城市街道办事处,农村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2、外国人、外籍华人: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我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件》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
新婚姻法已失效,民法典关于结婚登记的条件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当事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等。
新婚姻法之前登记结婚是有效的。我国的婚姻采取的是登记主义,只有在婚姻登记机关已经登记,并领取结婚证的,即婚姻关系得到了认可,这与新婚姻法是否颁布无关。
婚姻法关于结婚登记的规定是: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照片、所在单位或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的证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结婚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对符合结婚条件
结婚登记的条件: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新婚姻法结婚登记条件可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第一千零四十七条、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确定: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2、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
下列情况婚姻登记机关不应予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1、双方或者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 3、双方存在不能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4、一方上一段婚姻关系尚未结束的。
一、办理结婚证需要的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一代二代均可)。 2、本人无配偶。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 二、办理结婚证的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
中国公民涉外婚姻登记,男女双方应共同到中国大陆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 1、本人户口本;集体户口的,提交集体户口卡原件和加盖保管部门印章的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应与实际情况一致,不符的先到派出所变更;
1.需要携带的资料。男女双方各自的户口本、身份证。男女双方近期的2寸彩色照片,照片可以在婚姻管理登记处拍取。男女双方中有过离婚情况的,还要携带离婚证。如果经过婚前检查还要提交婚前检查报告。2.办理结婚证的条件。男女双方达到法定的结婚年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