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不是所有的房屋租赁合同都需要登记备案,需要视情况而定: 1、如果是经营性用房,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在30日内持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2、如果是住宅用房,可以暂时不登记,但为了切实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进行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程序有: 1.当事人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2.缴纳税费,租赁当事人按规定缴纳房屋租赁手续费及其他相关税费后,可领取已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 3.立卷归档与信息告知。
房屋租赁一旦登记备案,房东则需依法、依规缴纳税费,税率为月租金额的5%,即:若出租房屋的月租金为2000元,每月的税费就为100元;若出租房屋的月租金为5000元,每月的税费就为250元。
房屋租赁不需要交定金。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的担保,是否约定定金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
房屋租赁合同并非都需要进行登记备案,需要根据房屋性质的不同分情况考虑。 (一)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房屋租赁合同的签订、变更、终止,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中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家庭户口簿。 3、公有住房转租的,提供公有
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
房屋租赁需要向房产局登记备案手续。根据2010年12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需要的材料: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租赁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租赁委托代理房屋委托代理人授权租赁的证明等。 当事人应当携带的相关证件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需要的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租赁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租赁委托代理房屋委托代理人授权租赁的证明等。 当事人应当携带的相关证件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时租赁双方应持身份证明、房地产交易合同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到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登记;租赁工作人员审查监证后予以签署初审意见;进行二交审查,签署二审意见;交纳规定税费,发放《房屋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