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1、施工现场的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管理范围,承担各自相应的安全管理责任; 3、总承包
处理建筑施工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有效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无证施工的处罚是:采取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停工令、约谈责任主体负责人等方式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并处工程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二以下的罚款。
建筑工地发生工伤事故,由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将工伤职工送往医疗机构治疗;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伤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是已竣工建筑,首先应向物业公司反应举报,物业公司无法解决可向当时建设局工程处举报。如果是在建工程的质量问题,应先向监理公司或开发商举报,若起不了作用再向当地质量监督站或建设局工程处举报。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解除的条件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 2、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解除条件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比如黑恶势力,利用欺诈或者胁迫手段承包工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比如发包人与承包人故意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息,以建
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安排救治伤者,排除其余安全隐患。然后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个月内到企业注册地的劳动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我们知道,建筑工地由于行业特殊性,一直是伤害事故多发领域,特别是工作在一线的农民工兄弟,经常成为事故的受害者。那么在建筑工地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该怎么索赔呢,在此,律师针对主要的几种情况,解答如下: 1、如果劳动者受雇于劳务公司或者总包公司,
建筑施工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民法典》关于合同的效力来确认,但是《民法典》的规定属于一般性规定,具体到各种有名合同的实际情况,则存在种种制约合同效力的具体因素,就建筑施工合同而言,影响其效力的因素在司法实践中主要体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合同
保证金的性质为:用于核算存入银行等金融机构各种保证金性质的存款。保证金包括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和合同履约金等形式,如租赁保证金、装修保证金、定金类型的保证金、保有返还请求权的保证金等。
1、工程承包合同对违约金的数额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约定的违约金不能超过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的百分之三十; 2、工程承包合同对违约金的数额没有约定的,以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准,来支付违约金。
关于建筑工程延期交付违约金的计算:合同对违约金有具体约定的按约定计算,对违约金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没有约定处理。违约金的计算依据是合同总价。约定违约金数额一般以不超过合同未履行部分的价金总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