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0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
挂靠人与挂靠行为一般不能构成职务侵占罪。挂靠人并非被挂靠单位的员工,不符合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要件。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构成商检失职罪既遂的责任追究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
构成商检失职罪既遂的责任追究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
行为人构成执行裁定失职罪的,会被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构成此罪要达到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标准。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
构成商检失职罪既遂的责任追究是: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家商检部门、商检机构的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
构成国有企业渎职罪的责任追究: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是指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失职或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二条第二款: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验的物品不检验,或者延误检验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构成食品监管渎职罪会被这样追究责任:对犯食品监管渎职罪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其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
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应当经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法院审判后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因不属于自诉案件,即使刑事立案后款项已归还并且公司也出具了谅解书不予追究法律责任,也不能影响司法机关按法定程序追究的行为。当然也不排除公安机
构成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会追究的责任: 1、构成本罪的,一般会追究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 2、因其犯罪行为给国家或集体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的,则会追究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