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关于贪污罪: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 侵犯的是公共财物,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和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专项基金的财产。 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
主犯包括两种人:一种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的犯罪分子;另一种是其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主犯通常是犯罪集团或者一般共同犯罪中的主要实行犯,即直接实行犯罪且对完成犯罪或者危害结果的发生起重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贪污罪的处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共同犯罪主犯的判定: 一、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建立的组织者、犯罪活动计划的制定者、犯罪计划的实施者或策划于幕后、或指挥于现场者; 二、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即聚众闹事犯罪的聚头,在
贪污罪的概念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本罪认定条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主体是国家
贪污罪未遂认定需要注意的问题:对犯贪污罪的,根据当事人犯罪情节的轻重,处罚也不同: 1、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2、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的认定条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私分国有资产罪和共同贪污罪的区别如下: 1、客观方面不同。 私分国有资产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而为单位全体成员谋利,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单位所有成员。共同贪污在客观上则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等手段
从定义上看,“散乱污”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齐工信、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特别是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企业、工业摊点和工业小作坊)。
认定贪污罪既遂与否,应把握以下两点: 1、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的特点; 2、衡量非法占有的标准是行为人是否实际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或者非国有单位的财产,实际非法占有的,视为既遂; 3、看行为人的贪污行为,是否造成了客观的危害
贪污罪中对非法占有的认定是:第一,行为人的口供中能体现其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第二,行为人的客观行为表明其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贪污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犯罪。
贪污罪中的利用职务之便的认定方式:利用职务之便,是指行为人利用其职责范围内主管、经手、管理公共财产的职权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假借执行职务的形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