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4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还有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工作人员。这类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侵吞、窃取和骗取等手段或其他手段以此来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
贪污罪共犯是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确定具体的量刑。数额较大或较重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法律规定的其他量刑情节。
认定贪污罪的条件是:首先要看行为人贪污的数额是否达到3万元。其中,贪污的数额按累计方法计算。 2、要看行为人的贪污情节。其中,贪污情节主要针对贪污数额1万元-3万元的贪污行为。
1、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 2、贪污罪的犯罪故意是指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
认定贪污罪的条件是: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犯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财物;行为人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行为上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贪污罪的量刑标准: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处罚: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等等。贪污罪的认定: 1、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等;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等等。
公共财物分为两类:其一,当然的公共财物。??包括: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以及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财产。其中,国有财产,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所拥有的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
贪污罪的从犯犯罪数额认定方式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贪污的数额确定量刑幅度。但是因为是从犯,所以其处罚也应该能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共同贪污犯罪的认定如下: 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以上; 2、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3、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 4、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系,互为条件; 5、共同贪污行为造成了
贪污罪的共犯认定标准:国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和国有保险公司委派到非国有保险公司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以贪污罪处罚。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人勾结,伙同贪污的,就以共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