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试用期内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不仅不能防范用工风险,反而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更大的用工隐患。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劳动合同不是必须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条款是选择性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时间和地点、内容等才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必须要约定。
劳动合同并不是一定要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而试用期、培训等条款则是补充或者选择性条款,不一定要约定在合同内。
试用期不是一定要约定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以不约定试用期而直接签订不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但若是劳动合同中只含有试用期,该约定不成立,该劳动合同将被认定为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劳动合同。 此外,试用期的期限也不是无限的,具体来说,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
试用期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试用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单位。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者只要不存在相关规定的情形的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
劳动合同中,可以规定试用期。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三个月到一年的,试用期是不超过一个月;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一到三年的,试用期是不超过二个月;如果劳动合同的期限是三年以上的,试用期是不超过六个月。
1.劳动者入职后一个月内用人单位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不予赔偿。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一年以上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十一个月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