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结婚证不在户籍地不可以办,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
离婚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离。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只要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可,也就是说到男方还是女方的住所地办理都可以,法律不限制。 如果是诉讼离婚女方作为被告的,男方也可以到女方户籍地的法院起诉
是的,结婚登记必须在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如果男女双方出于自愿,并且满足结婚登记条件的,想要结婚的,必须到民政局办理登记,有了结婚证才是合法夫妻。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允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可以在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领取结婚证。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
不可以。 领结婚证应该在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们办理。也就是说,若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地方,需到男女双方的任意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结婚证,不可以在非男女双方户籍所在地办理跨省的结婚证。
结婚证能在女方户籍地领取。具体如下:1、申请。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持本人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男女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场;2
起诉离婚可以在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 起诉离婚的管辖规定有: 1、起诉离婚的原则是原告就被告,要去对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3、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
起诉离婚在女方居住地法院可以。离婚案件一般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所以应该去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失踪的,则可以在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领结婚证去不管去女方户籍地还是去男方户籍地都可以。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任意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同时需准备身份证、户口本、双方无配偶及无近亲关系的证明材料,资料审查通过后,婚姻登记机关才会发给结婚证。
不在户籍所在地不可以领结婚证,办理结婚证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如起诉离婚的,一般以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为准。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女方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的情况有以下几种: 《民事诉讼法》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
1、女方的户口已经转移到男方一起,被告住在哪里,原告也住在哪里。 2、被告正在服刑,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措施如戒毒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