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3
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员工与公司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定期劳动合同,是指员工与公司约定无限期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非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在许多方面相似:1、解除和终止的条件相同,定期和非定期劳动合同都可
无限期合同是指无固定期限合同,有限期合同指有固定期限合同。前者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没有确定的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后者指合同中约定了合同终止时间的合同。二者最大的区别就是合同中有没有明确约定合同终止时间。另外,若签订了固定期限合同,当用人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条件合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 (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4)条件必须合法;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所附条件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并且作为合同
以条件是否成就作为合同的生效或者失效要件的合同,是附条件合同。如果合同附生效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如果合同附解除条件的,自条件成就时合同失效。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不合法,通常而言合同也没有效力,但是该法律或行政法规不属于强制性规定或不导致该合同无效的除外。因此所附条件必须是真实、合法、将来可以成就的条件,合同才会有效。
合同履行期限可以附条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期限合同失效不是无效。合同失效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导致合同不发生效力,合同无效的认定需要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
所谓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上不确定的事实,作为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附款,也即条件成就的效力,在于决定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或消灭。 附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是由当事人设定而非法定的。 3、条件必须
1、两者的立法目的不同;附解除条件的合同,是为了限制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满足当事人特定的需要,它本质上是民事法律行为人所附加在法律行为之上的约款,而93条 2款实际上的含义是所附条件为当事人的解除权形成的原因,这种解除权以约定的形式取得,是
附条件合同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条件必须是将来发生的事实。 (2)条件必须是不确定的事实,即当事人不能肯定条件在将来是否会成就。 (3)条件是当事人约定的,而不是法定的。 (4)条件必须合法。 (5)条件不得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