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婚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看具体情况。首先,如果婚房是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则婚房属于其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房是一方婚前购买的,但婚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配偶名字的,属于共同共有财产,离婚时要分割,可以一人一半,也可以按购房时的出
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不一定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来说,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62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获得的财产,都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除非存在另外的约定,一般情
根据我国婚姻法关于共有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规定,婚前购买的车辆,属于婚前财产,归所有人一方个人所有。因此,一方婚前购买的车辆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一方婚前购买车辆登记在另一方的名下,则应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行为,车辆登记在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情况而定,分析如下: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没有约定的,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2、如果夫妻双方明确约定,婚后买的房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并以书面的形式约定的,则该房是个人财产。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的
安置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 1、当事人婚前若已获得安置房名额,只是尚未交付的。即使是婚后获得交付的房屋,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在婚后收房时,当事人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了安置房与拆迁房之间的面积差价,该房产也属于夫妻
婚前购置的房产,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来作出性质的界定。首先,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
赠送的房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话,一般情况下都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赠送的房产,如果是在存续期间以外的时间取得的话,就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换句话说,第三人赠送的房产,是否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还需要根据财产取得的
父母遗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可知,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具体有: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
夫妻共同财产是如何判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取得和界定婚姻法里有明确的说法。总体一个原则,只要是婚后取得的财产,无论是谁挣得钱,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对共同财产也有几项列举式的说明。第一个,工资和奖金无论谁挣的都属于共同财产。第二个,知识产
嫁妆的具体归属,需要看女方得到嫁妆时,男女双方是否已经登记结婚。根据民法典,要判断财产的性质,就需要判断双方获得财产,是否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或者财产是否具有人身的专属性。因此,如果嫁妆是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一般来说,都视作
婆婆不能继承夫妻的共同财产,婆婆只能够继承属于自己的儿子那一部分的个人财产。父母是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如果被继承人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那么就按照遗嘱或遗赠扶养协议办理。如果被继承人没有留下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那么就按照法定继承
婚前房产,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例如:房产所有权人同意将房产的一半所有权,赠与给自己的配偶;同时,双方已经在相关登记机关,办理了不动产的加名手续。在这种情况下,婚前房产就因为一方做出的赠与行为,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
严格意义上,一方不得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属于损害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行为,涉嫌侵犯另一方的合法所有权。如果被对方发现的话,对方可以在请求离婚的同时,向人民法院提出主张,请求法院对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少分或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