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8
劳动者遭受工伤的,依法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其他。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7个月; 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 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工伤的,可以保
工伤没有达到伤残,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以及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按正常出勤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27个月; 2、伤残津贴为本人工资的90%; 3、其他费用,诸如治疗费、住院费、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伙食费等,则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三级工伤的,可以保
1、医疗费=实报实销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住院天数。 3、食宿费=地方规定标准(元)×人数×天。 4、交通费=实报实销 5、辅助器具费=必要费用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8个月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可以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
认定为工伤的赔偿项目因人而异,总的来说,可分为以下13种: 1、治(医)疗费。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4、康复治疗费。 5、辅助器具费。 6、停工留薪期工资。 7、生活护理费。 8、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9、伤残
员工在公司受伤后,构不构成工伤,要根据实际的情况来决定,如果不构成的话,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九级工伤属于法律规定的比较轻微的一级。赔偿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治疗费,享受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待遇护理费停工留薪期间护理费,生活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残疾辅助器具费,停工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