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4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是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该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内,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则按其规定的期限进行申请。
行政复议期限过了的,当事人一般不能再提出复议申请;但是如果诉讼期限还没过的,则当事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直接向法院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限是六个月。
过了行政复议的期限,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诉讼时效的有效期间一般是六个月,当事人在该期限内起诉的,是有效的。但是如果连诉讼时效也过了的,则当事人只能通过投诉等合法的方式来解决行政争议。
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它不仅涉及行政机关能否正确地行使其权力,而且还关系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能否充分地行使其行政复议申请权,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自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期限不是6个月。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超出行政复议期限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如果不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超出期限的,就不得再申请行政复议,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复议申请时效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做出行政复议的时效为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开始计算。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
行政复议中止期限一般没有明确的时间限制。行政复议中止是指复议机关基于法定事由暂时停止对引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的制度。复议实践中,复议机关往往因为出现某些特殊事由而无法正常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但又不能因此撤销案件,在此情况下复议机关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期限是6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后30天。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也就是说,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六十日内要完成整个的复议工作。依照行政复议法,受理之日即指应当履行行政复议
行政相对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在行政复议期间仍然要执行行政决定。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复议或诉讼期间应当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