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13
公务借款如果是有权利决定公款使用的,以借款的名义挪用了公款则构成挪用公款。构成犯罪的,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挪用国企资金算挪用公款。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借款不属于挪用公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属于挪用公款。
挪用公款罪的表现形式: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 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
犯罪行为人的行为若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既遂的,情节是相当严重的,若其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应当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
员工挪动公司公款,如果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或者非法活动的,属于刑事犯罪,可构成挪用资金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
挪用公款的犯挪用公款罪或挪用资金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
多次挪用公款是属于挪用公款严重情形。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
可构成挪用资金罪的行为: 1、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 2、挪用本单位资金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 3、挪用本单位资金进行非法活动的。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是挪用公款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挪用公款罪的立案标准为: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5千元至1万元以上,进行非法活动的;2、挪用公款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归个人进行营利活动的;3、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以上,超过3个月未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