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1
代为保管的财物的认定是: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当事人通过他人委托或依照契约或有关规定,依约对他人的财物进行收藏、管理。将代为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
行为人私自收购中学生盗窃物品的行为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需要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
倒卖个人信息涉嫌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根据《刑法》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
现行刑法对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的量刑标准: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倒卖的;因倒卖获利较大的;倒卖数额巨大的等等。
具备以下要件的可以确定构成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 1、客体是国家对珍贵文物的管理活动,犯罪对象是珍贵文物;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文物保护法规,将收藏的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私自赠送给外国人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法院认定抗税罪的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税收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税收法规,以暴力、威胁方法把不缴纳税款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依法负有纳税义务和扣缴税款义务的人; 4、主观要
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的行为有: 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行为人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情节较轻”,应当立案追诉;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一级文物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的,认定为“情节较轻”。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
满足以下要件的属于侵权: 1、发生侵权的行为,侵犯他人财产或者对他人身体造成了损害; 2、侵权行为对被侵害人造成损害; 3、侵权行为和造成的损害有必然的联系; 4、侵权人实施的侵权行为是有过错的。
认定为文物过失损坏罪的条件是: 1、主观上必须出于过错,即应当预见其行为可能损害珍贵文物,但因疏忽大意而未能预见或者预见其行为可能损害珍贵文物,但可以轻信可以避免,造成珍贵文物的损害和严重后果; 2、客观上表现为损坏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
非法向外国人赠送珍贵文物罪的处罚有两种情形: 1、犯本条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可以并处罚金。 2、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