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2
工伤复发,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鉴定的程序: 1、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2、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持鉴定结论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待遇,获得工伤赔偿。
工伤鉴定过程: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申请;提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书、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资料;劳动能力鉴定委员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
当事人若对司法鉴定的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二次鉴定,并且应当缴纳鉴定费用。《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15日,对工伤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应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根据人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所在单位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初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
工伤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请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
工伤的鉴定程序有两个步骤:第一是用人单位在得知有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时,应该在一个月以内申请有关认定工伤的事宜,如果有特殊的情况,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延长期限。第二,如果用人单位并没有及时提出申请,劳动者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可以去劳动保障行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一审时未申请鉴定或者未告知鉴定的,二审的时候是可以申请进行鉴定的,如果一审放弃鉴定的,二审时申请鉴定一般是不批准的。
工伤鉴定的程序如下: 1、自工伤或职业病诊断之日起,单位职工应及时向参加工伤保险关系的市、县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申请工伤认定; 2、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
工伤申报认定程序: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工伤申报受理:保险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不属于本管辖的告知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做工伤鉴定的程序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二、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第三、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第四、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在三十日内,由用人单位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医疗诊断书等材料;由社保行政部门受理,一般在六十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但情况简单的,在十五日内作出决定。